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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也成班! 中小學停辦要地方半數人連署同意

2017/01/09 18:47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解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強調即使學校剩一人也不准裁,要當地鄉民半數同意,經一定程序才行裁撤。(記者吳柏軒攝)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1個人也成班!教育部國教署今天公布「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其中要求地方政府不能再因學生不足而裁撤學校,若要停辦得學區內有戶籍的人書面連署破一半以上,或是確定沒有適齡學生,才能讓學校消失。

國教署訂準則 禁用人數來裁併學校

少子化趨勢下,國中、國小的學生人數逐年減少,也影響學校存續;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說,公立國中、小學由地方縣市政府管轄,但過去地方在自治法規中常規定,20多、30多人以下不能組成班級,間接導致學校遭廢止停辦,今天正式公告相關合併與停辦準則,其中禁止地方用人數來限制並停辦學校。

許麗娟說,準則中明確定義了停辦與合併等內容與要件,其中更針對學生權益作考量,要求若是在就學區內只有1所學校,或是其他同級學校距離太遠,讓學童上學有交通安全顧慮,該學校就不能停辦。

許麗娟強調,為了顧及學生權益,只要有1個學生,學校就必須存在,若地方政府擔心學生的就學刺激,也可採許混齡編班教學,或是委託私人辦理等,教育部將給予經費補助。

但許麗娟說,學校要停辦,必須符合「就學區內設有戶籍的選舉權人書面連署達2分之1以上同意」,或是「就學區內無適齡學童」等要件,才能停辦,但仍需經過專家評估、公聽會、地方機關教育審議委員會等通過後,才能正式停辦,停辦後相關學生權益也不能受損。

面臨停辦的學校,大多是原先已人數不足,許麗娟說,根據統計,104學年數據中,全校50人以下的國小有374所、國中有16所,而在去年共有12個學校、分校、分部等停辦,另有4所學校與其他校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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