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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同工不同酬 輔仁中學涉就業歧視挨罰30萬

2016/08/11 22:47

輔仁中學4月因涉違反就業服務法,市府裁罰30萬元,校方不服提起訴願,被勞動部駁回。(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私立輔仁中學民國100年因財務赤字,經董事會決議教職員工薪資85折給付,然而102年後新進的教師卻給全薪,103、104年所聘教師中,針對實際教職年資10年以上教師學術費打折,以及要求薪資遭打折的教師依限換約,如未換約就沒有「激勵獎金」等,給薪標準不一,數名教師不平同工不同酬,校方還勸誘資深教師退休,憤而申訴校方涉及就業歧視,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4月裁處校方30萬元罰鍰,校方不服提起訴願,勞動部7月29日裁決駁回訴願,維持原處分。

輔仁中學校長張日亮表示,勞動部訴願決定書未敘明哪個部分涉就業歧視,因此會再提行政訴訟,如確有違法,校方才得以改善;申訴的教師們,昨透過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黃敏智回應,指學校被裁罰不是他們所樂見,而是希望學校確實改善,給教師一視同仁的待遇。

黃敏智表示,除部分教師薪資打折,校方今年另立「激勵獎金」名目,要補貼給85折薪資教師,但發放沒有標準,給薪界定標準就有4種,教師很沒保障;校方對市府裁罰不服,提起訴願指出,100年的85折薪資給付決議,是所有教師一體適用、沒有年齡或年資的差別,新聘教師中也有較在職教師年長的人,並未因年齡有敘薪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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