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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體檢災損大樓 113棟列危險建築

2016/02/12 17:59

南市震後列危險建築已達113棟,將持續受理通報。(記者王涵平攝)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南市工務局今日在0206地震工作會報指出,目前接獲通報安全有疑慮的建物近400件,評估危險建物有百餘件。至於未來進行拆除或補強改善,依照建築法規定仍需由民眾自行處理。

工務局表示,截至12日下午4點接獲民眾通報的有安全疑慮建築物總計380件,張貼紅單(應暫時停止使用,須經補強認定後始得使用並解除標誌或拆除)有61件,張貼黃單(應暫時停止使用,須經排除危險認定後始得使用並解除標誌)52件,尚無疑慮201件,勘查中的66件,總計動員專業技師約421人次。

工務局表示,若民眾如因地震造成之建築物損害有安全疑慮者,自2月15日至17日,將由區公所受理民眾通報,並由里幹事填具通報單,區公所彙整作表提報工務局,工務局通知公會派員,儘速於通報7日內勘查完成。

工務局進一步說明,貼黃單係指建築物非主要結構(室內隔間或天花板等)損壞或鄰近建物傾斜達一定程度以上,致生危險者。紅單指建築物主要結構(柱、樑、外牆、樓版、基礎淘空)損壞或建物傾斜達一定程度以上,致生危險者。一旦建物張貼紅黃單後,將劃設範圍限制或禁止進入或命令離去。

後續處理方式為張貼紅黃單後,會另以書面通知限期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委會辦理修繕、補強或拆除,完竣後檢附安全鑑定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報府同意解除列管後,始得使用。

有危險之虞不及通知時,得依建築法第82條逕予強制拆除(原則上仍由所有權人自行拆除)。若針對緊急評估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接獲通知翌日起10日內,向市府申請複評;後續如有個別鑑定需求,則請民眾自行委託各公會付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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