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應放假或加倍給薪 雇主違法可罰30萬
2014/11/28 13:23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103年11月29日是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最高得裁罰新台幣30萬元。(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長李文煥表示,103年11月29日是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休假日無法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因此投票日休假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不同,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最高得裁罰新台幣30萬元。
李文煥說,依勞基法規定,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應放假1天,工資照給;原放假或不具投票權者,不另給假、給薪。
另因考量輪班制勞工換班時間及返回戶籍地投票路程遠近不同,李文煥說,所稱放假1天,是從午前O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若因業務需要,可徵得勞工同意在投票日工作,或投票後返回工作,但前提是不能影響投票權益,投票日上班屬加班,薪資應該加倍發放。
-
簡訊、LINE催票 今晚12點為止
-
青年返鄉投票 高雄8輛專車出發
-
Global Mall新春開運大禮包 多元回饋創新高
-
冬颱辛樂克形成 週末投票日天氣穩定
-
地段稀缺價值 愛河灣景觀輕豪宅受寵
-
台灣旅客行李箱放置日本心齋橋店家門口引熱議 當事人曝真相
-
台旅客「無料 take free」行李箱放日本店家門口 當事人澄清:業者放的
-
長輩提前給1900元紅包 她怒噴「故意詛咒小孩」惹一票網友吐槽
-
妹子問同事愛打聽年終?網曝「1招」巧妙應對
-
家人過世遺產稅1600萬! 網友崩潰求助:根本繳不出來
-
財運「蛇」進來!命理師楊登嵙點名這3生肖最佳
-
週六寒流前空檔北部高溫23度 中南部日夜溫差大
-
楠西震不完!21:28發生規模4.0地震 最大震度2級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