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未繫狗鍊 北市最高罰1萬元
2014/09/04 23:16

未來「毛小孩」不能自由在公共場所趴趴走,須繫狗鍊或其他防護措施。(資料照,記者沈昱嘉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修法,未來飼主須將寵物繫上鍊繩、放置箱籠,或是使用其他防護措施才可在公共場所出入。
動保處長嚴一峯表示,為保護寵物及民眾的安全,並替寵物做好防護措施,他建議飼主可以帶寵物到大佳河濱公園的「迎風狗運動公園」或其他專屬於狗狗的公園,讓毛小孩可以有寬闊的運動空間奔跑。他說,動保處將不定期派人員到公共場所如大馬路稽查,飼主若屢勸不聽,將依法開罰2千元至1萬元。
此外,未來若公共場所發現受虐、受傷動物,動保處可偕同警察進入公、私場域調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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