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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沒進任何辦公室、未破壞公物

2015/07/27 06:00

獨立記者林雨佑(右起)、本報記者廖振輝、苦勞網記者宋小海,採訪學生夜襲教育部,卻遭警方逮捕。(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反課綱學生闖入教育部,三名記者採訪卻史無前例遭逮,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發文,指記者一起衝入教育部長辦公室,涉及侵入住居罪中所謂的建築物,不能以新聞自由合理化。但相關記者強調未進入部長辦公室,也未破壞公物,卻遭逮捕提告,憂心惡例一開,將嚴重影響新聞自由。

李茂生臉書以「記者也一起衝進教育部長辦公室」為前提,從法律的角度,提出新聞自由能否無限上綱等質疑觀點,認為考量複雜、非一語能帶過,而警方逮捕過程亦衍生踰矩不合宜的手段,強制罪或許可成立。

但本報記者廖振輝等事件當事記者昨日貼文回應澄清,強調當時未進入部長辦公室或任何一間辦公室,也未破壞公物。更舉三一八學運、三二三行政院鎮壓事件中,記者也踏進官署採訪,憂心教育部此例一開,恐打破記者與警方默契,更嚴重影響新聞自由。

李茂生昨晚受訪時重申,並非打壓新聞自由,文章是純就法理探討,並另外提及,媒體採訪等同「業務行為」,如醫生拿一把刀在人身上割,表面上看起來是刑法所禁止的行為,但事實上是從事治療,其去除的病灶,利益大過製造的傷害,因此醫生不會被告,媒體亦同,透過一定目的的行為,偶爾產生構成要件的違法行為,但若是合理的業務行為就能阻卻違法,至於如何是媒體業務行為的正當性,則端看合理性,與內部自律、倫理規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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