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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學者:逮捕記者違憲違法

圖為本報記者廖振輝日前在教育部採訪時被警方帶走。(資料照,讀者提供)

圖為本報記者廖振輝日前在教育部採訪時被警方帶走。(資料照,讀者提供)

2015/07/27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學生反黑箱課綱,警察竟逮捕執行採訪工作的媒體記者,法律學者咸認違憲、違法。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表示,本案中記者的採訪行為既無涉隱私、也無急迫危險,警察逮人不具正當性,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及職業自由精神。

課綱屬公共政策 不該限制採訪

林鈺雄指出,三一八學運時,執法者屢屢有過當行為,司法體系卻沒有做出適當處置,政府便食髓知味,「新聞自由一旦被打破,就像吸了嗎啡一樣」。此次採訪行為沒有任何負面,且課綱議題又屬公共政策,完全找不到要限制記者的理由。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指出,憲法第二條載明「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不屬於統治者,行政權不應該獨大,媒體屬於第四權,能夠監督公權力,但當局從一開始就把媒體和民眾歸為同一類,「在法治國家中這樣是錯的」。

陳志龍認為,此次教育部和學生發生衝突,媒體屬於第三者,是中立的角色,行政權卻加以扼制,與歐美尊重國民主權,顯然不同,「如果要經過政府允許,才能採訪,哪有這種做法?」

文化大學法律系主任許惠峰指出,大法官釋字六八九號的解釋中提及,記者報導的事件一旦具有公益性,採訪行為就具有正當性,結果記者採訪反課綱活動竟遭逮捕,若非基層員警缺乏法律常識,就是高層刻意要打壓媒體,逃避監督。

警方限制記者行動 柯P應懲處

許惠峰認為,警方限制記者行動,還不讓他們用手機,已涉及法律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應該明確表態,就算不移送,也必須做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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