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女不成網上誹謗 華爾街華裔大亨判賠5.6億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喧騰一時的美國華爾街華裔大亨被控性騷擾與誹謗自家女員工一案,六月二十九日被紐約曼哈頓的聯邦法院陪審團裁定,四十三歲的「紐約全球集團」(New York Global Group)執行長魏天冰(Benjamin Wey),必須賠償因拒絕其追求而遭誹謗的前行銷長漢娜.布芳(Hanna Bouveng)一千八百萬美元(約台幣五億五千八百多萬元)。
四男四女組成的陪審團裁示,這一千八百萬美元,包括兩百萬的補償性賠償,與一千六百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但駁回她提出人身攻擊的索賠要求。二十五歲、來自瑞典的布芳當庭得知判決後展露笑顏,表示她很高興,也鬆了一口氣。布芳的律師瑞特納(David Ratner)說,魏天冰是典型霸凌者,只要有人敢挺身對抗,馬上就變「俗辣」。並無財經背景的布芳,在二○一三年被魏天冰聘請擔任秘書,她指控魏天冰利用職權騷擾她,並求償八億五千萬美元。
魏天冰在審判時,每次都會出庭,還面露笑容,宣判當天卻缺席;他的律師寇爾頓坦承,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但也強調陪審團駁回布芳對魏天冰的性侵指控,顯示魏天冰並未強迫漢娜與他發生性關係。魏天冰用來誹謗布芳的網站The Blot之記者祖斯也說,媒體對本案的報導過於偏頗,只採信布芳的片面說詞,布芳的律師也扭曲事實。
被媒體虧「兩分鐘之狼」
本案是攸關已婚且育有三子的魏天冰,與其公司前行銷長布芳之間的恩怨。根據布芳的說法,魏天冰對她發動猛烈攻勢,除狂送高檔禮物、幫她在華爾街租下月租三千多美元的公寓外,還帶她到世界各地出差;兩人曾在公寓內四度發生性關係,但每次都草草了事,其中一次甚至只持續兩分鐘,紐約媒體還因此戲稱魏天冰是「兩分鐘之狼」。布芳自二○一四年二月開始不理魏天冰,同年四月魏天冰在公寓內撞見她的男友,當天便炒她魷魚,還把她趕出公寓。
撞見該女男友 由愛生恨
稍後,魏天冰開始在網路上誹謗布芳,像是寫信給布芳的父親,表示他看到她床上躺著一個六呎高的黑人遊民,全身赤裸、骯髒還醉醺醺,搞不好還嗑了藥。魏天冰也寫信給布芳的親友,說她是「瑞典跑趴妹」,以及在The Blot上罵布芳是妓女等,整個過程超過一年,這些電子郵件最後都成為魏天冰騷擾布芳的證物。布芳被炒魷魚後,在瑞典斯德哥爾摩一家咖啡館上班,去年四月魏天冰還曾出現在那家咖啡館,瑞特納認為,此舉帶有恐嚇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