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電將賠7000億 10年攤完
2011/05/04 06:00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東京電力公司福島核一廠的核災賠償金額,經過日本政府試算後,高達四兆圓(約台幣一.四兆元),這筆賠償金將由東電和其他八家電力公司共同負擔,依責任比例分配,東電負擔的賠償金額約二兆圓,預計在十年內清償完畢,這項方案最快將在十日公布。
朝日新聞報導指出,政府試算高達四兆圓的總賠償費,將由九家電力公司買單,但顧及電力公司的財務狀況,日本政府將成立新機構先行墊付,於今年度起以每年一兆圓,分四年賠償。九家電力公司則在十年內,以每年四千億圓分期清償。這四千億圓包括東電特別負擔額一千億圓,以及日本九家電力公司(包括東電)負擔的三千億圓。九家公司以各公司的供電比例分配負擔額,由於東電的供電量佔全國三分之一,所以還需要負擔一千億圓,合計東電每年須付出二千億圓。
時事通訊社也報導,為確保東電能穩定供電,不會因為高額賠償金而喪失設備投資及維修的財力,日本政府已定出東電每年從營收中撥出一千五百億到二千億圓的賠償上限;至於官房長官枝野幸男日前強調的「東電賠償無上限」,指的是賠償總額,一般認為,萬一核災事故拖太久,賠償總額將達數兆圓以上。對於核災賠償的架構,枝野和經產相海江田萬里及財相野田佳彥等相關閣僚正在整合中,預定十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