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損奏唱國歌關3年!香港行政會議通過「國歌法」草案
2019/01/08 17: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17年10月,中國正式實施「國歌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隨後通過將中國「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作為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引發香港人質疑有愛國主義色彩的國歌法是否會影響香港的自由人權。港媒今天報導,香港當局已訂定國歌法的草案,若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可判監3年。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政府行政會議的成員證實,行政會議已正式通過香港國歌法的草案,預料將於本月內提交至香港立法會進行一讀。該草案其中兩項設有罰則,列明任何人公開、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5萬元。
香港蘋果日報指出,香港當局去年底已完成香港國歌法的草擬工作,並向香港各大黨派議員游說列明上述罰則,香港當局最近還提出特首、行政會議成員、法官及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前,皆需要播放國歌。
香港國歌法曾引發部份民主派議員的反對,議員朱凱廸就說,此次的立法源自於有香港球迷曾在球場「噓國歌」,該立法目的是迫使香港人主動表達「愛國情操」;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則說,他對國歌法沒有就「貶損國歌」有清晰的定義表示憂慮,也質疑立法會宣誓儀式前須播放國歌的安排,他擔心這會成為政府「DQ」(指取消資格)持異見議員的藉口,並侵害香港的言論和表達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