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蕭新財殺警案 6度聲請釋憲不受理

2016/05/04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院將台中殺警案被告鄭性澤裁定再審,昨天將他釋放,同樣被控殺警判處死刑定讞的蕭新財,第6度聲請釋憲希望免死,大法官認為死刑不違憲,也未違反國際公約,日前決議不受理,蕭新財仍被列入待決死囚名單。因賭債糾紛連殺3人的死刑犯連國文也聲請釋憲,同遭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大法官指出,蕭新財主張死刑違憲,但大法官會議在釋字第194號、第263號及第476號等解釋文,都認定死刑沒有牴觸憲法,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經立法院通過後,已成為國內法,兩公約並未否定死刑,認定最嚴重犯行可以判處死刑,因此殺警的蕭男判死並無違憲違法疑慮;另名死囚連國文的釋憲案,也被大法官依類似理由決議不受理。

89年9月1日凌晨,蕭新財帶槍到桃園尋仇,遇到員警范姜群國與張紹科攔檢,蕭持槍朝兩警射擊,范姜群國當場殉職、張紹科重傷。

五分埔角頭連國文與男子王冠仁有賭博糾紛,89年3月間,在台北市中坡北路公園槍殺王,連國文擔心同夥麥國偉會出賣他,再將麥及麥的女友黃王鳳美一併滅口。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