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理家破人亡 富商還向稚女追討5億
貸款一千萬美元還不出來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發交重啟調查的諸慶恩被控偽造定存單案,起於富商翁茂鍾旗下怡華公司當初向百利銀行(現改名法國巴黎銀行)申貸,還不出錢後遭求償,但怡華財務副總吳仙富跳出來自首,指借款的擔保本票及憑證是他偽造、與怡華無關,使怡華獲判免償還欠款,還進而讓代表銀行追債的諸慶恩遭起訴判刑,諸慶恩後來在三審判決前,帶著遺憾離世。
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一九九○年向百利銀行申請一千萬美元信用額度,用於股票選擇權投資,不料慘賠九百四十六萬美元無力償還,百利一九九七年提告要求償債。
副總吳仙富 自首偽造擔保
此時吳仙富突然向台南地檢署自首,指當時申貸的本票及相關憑證是他偽造。南檢受理吳仙富自首案後,時任南檢檢察長方萬富指派檢察官曲鴻煜負責調查,吳被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台南地院判他二年徒刑、緩刑三年,吳仙富免關確定。
翁茂鍾的公司 判免還借款
因吳仙富一肩扛起全部責任,遭銀行提告求償的怡華公司,遂被法院認定不知情,最後由終審審判長林奇福判怡華免賠九百四十六萬美元確定。
吳仙富一肩扛 獲緩刑免關
怡華勝訴後,翁茂鍾向時任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秦台生檢舉,指控時任百利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利用假定存單向怡華追債;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諸慶恩被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起訴。
翁反告諸慶恩偽造定存單
一審雖判諸無罪,但二審將他改判刑四月、緩刑三年;堅持捍衛清白的諸慶恩提起上訴,不幸於三審審理期間離世,全案判決不受理確定。
妻女挨告 無奈拋棄繼承
原本另向諸慶恩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五億元的翁茂鍾,得知諸慶恩病故後仍不罷休,改向諸慶恩妻子及其當年才八歲及九歲的兩名女兒求償;諸妻不堪折磨辦理拋棄繼承,一對未成年女兒辦理限定繼承,直到二○○四年法院才判決兩女免賠確定。
方萬富、曲鴻煜、秦台生 被點名
而根據法務部公布的行政調查報告,方萬富、曲鴻煜及秦台生等三人,均曾與翁茂鍾不當往來,三人也是法務部所公布廿名檢調人員名單中,涉案情節最嚴重者,不僅於偵辦案件期間與前後,頻繁與翁茂鍾不當往來,還曾買進翁茂鍾旗下公司股票,三人均已被法務部移交檢方調查之中。法官林奇福則被司法院認定與翁茂鍾飲宴廿二次,並收受衣物及營養品等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