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惡男撞UBike妹 搶手機阻報案
2017/04/25 06:00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陳姓男子前天清晨開車行經新北市新莊,左轉撞倒對向騎YouBike直行的女子小芬(化名),造成她頭部挫傷、牙齒斷4顆。小芬控訴,她倒地動彈不得,陳男疑無照駕駛,不顧她受傷,硬將她拖到路邊,搶走手機不讓她報案;小芬男友將陳男行徑PO臉書痛斥「惡劣」,警方先告發陳男無照駕駛,陳男另涉過失傷害及強制罪偵辦中。
受傷遭拖行 女向路人求救
26歲小芬牙齒被撞斷,昨接受電訪時講話仍含糊不清,語氣略帶顫抖;她說,前天清晨6時許騎腳踏車直行,48歲陳男開車在新莊區富國路左轉,迎面撞倒她,她摔倒頭部撞地,牙齒斷了4顆,滿口鮮血、痛得倒地,陳男不顧她受傷,強行將她拖到路邊。
小芬指控,她拿出手機準備報案,陳男自知無照心虛,哀求:「拜託妳,不要報警!」她堅持報警,陳男惱羞成怒動手搶手機,她要求將手機歸還,陳男不理,她趕緊大聲向路人求救:「幫我報警,我的手機被搶走!」陳男才歸還手機並留在現場,不久警方趕到。
陳男駕照11年前被吊銷
新莊分局交通分隊指出,陳男駕照11年前被吊銷,目前是無照駕駛,且他開車行經富國路左轉中正路時,小芬騎腳踏車直行,雙方皆是綠燈,但汽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肇責較大,陳男無照駕駛部分先開單,可處新台幣9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
小芬因受傷疼痛、說話不清楚,加上驚嚇過度,製作筆錄時僅提及「他(指陳男)不讓我報警」,隨後就醫;事後小芬男友得知陳男惡行,於PTT發文痛罵「真是惡劣」!引發網友撻伐。
小芬昨對陳男提告,警方根據被害人指控,追辦陳男過失傷害及強制罪,將約談他到案說明;記者昨未聯繫上陳男,無法取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