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嬸顧自拍不顧命 斑馬線上倒退嚕
為取景 橫著倒退走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新北市知名景點石門洞前,日前有一名年約50歲的婦人為了拍風景照,無視川流不息的車子疾駛而過,大剌剌橫著倒退走上斑馬線上取景,網友拍下冒險行徑上傳臉書社團「基隆人大小事」,封她為「帝王蟹大嬸」。
基隆市交通隊昨表示,行人穿越斑馬線雖有優先路權,俗稱行人的「帝王條款」,但婦人把馬路當成自家的行為已違規,萬一引發車禍事故,仍得負擔部分肇事責任。
本報找到拍照網友,他說相片地點在新北市石門區,當天為假日,婦人原站在「石門洞」,可能是想拍全景入鏡,看也不看,逕自後退取景,甚至踩上斑馬線也邊走邊取景,不顧呼嘯而過的車子,最後「倒退嚕」至分隔島附近,開心停下腳步拍攝,過程約1分鐘,嚇壞往來人車。
石門洞在台二線28.7公里處,前方號誌為閃黃燈,假日車流量大,照片一角可見有自行車騎士,左顧右盼還不敢過馬路,「帝王蟹大嬸」卻大剌剌站在斑馬線拍照,對車流視若無睹,網友揶揄「基金投資有賺有賠,斑馬線上被撞『穩賺不賠』」。
基隆市交通隊交安組長李文雄駁斥「穩賺不賠」說法,指行人穿越斑馬線雖有「絕對路權」或「帝王條款」,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也規定,行人不得「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 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違者可處300元罰鍰。
李文雄身兼「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他舉例,79歲蕭婦去年除夕被機車撞死,鑑定會認為蕭婦雖在斑馬線上,但她闖紅燈,須負50%的肇責。
新北市金山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張簡富豐表示,行人違規,警方會先勸導,若不聽,才開單處罰,盼民眾穿越斑馬線能注意左右來車,別像「帝王蟹大嬸」沉溺在攝影天地,忽略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