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狂「帝王蟹大嬸」 斑馬線上冒死拍照
帝王蟹大嬸站在斑馬線上拍照,後方自行車騎士小心翼翼左顧右盼,形成反差。(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一名年約50歲的女子為了拍照,冒險站在斑馬線上取景,無視身旁川流不息的車子疾駛而過,網友看了驚呼超狂,拍下她的行徑,上傳臉書社團「基隆人大小事」,還封她為「帝王蟹大嬸」。
基隆市交通隊交安組長李文雄對此回應,行人穿越斑馬線確有「帝王條款」,但像這位大嬸一樣橫著走,把馬路當成自家廚房的行為,「已經違規了」,如不幸發生被車撞,也得負擔部分肇事責任。
本報找到拍照的網友,他說相片地點在新北市石門區,當天為假日,該名婦人原站在「石門洞」前攝影,疑似想連周遭全景一同拍入鏡,不斷後退調角度,甚至踩上斑馬線也邊走邊取景,不顧左右呼嘯而過的車子,最後「倒退嚕」至分隔島附近,方才找到滿意的角度,開心停下腳步拍攝,整個過程約1分鐘。
知名景點石門洞位於台二線28.7公里處,前方號誌為閃黃燈,假日車流量大,照片上可看到對面有名自行車騎士,左顧右盼還不敢過馬路,但「帝王蟹大嬸」卻大刺刺駐足斑馬線上拍照,勇氣十足,網友揶揄「基金投資有賺有賠,斑馬線上被撞『穩賺不賠』」。
李文雄則駁斥「穩賺不賠」說法,指行人穿越斑馬線雖有「帝王條款」或「絕對路權」,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亦載明行人不得「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 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否則處以3百元罰緩。
同時也是「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的李文雄舉例,一名79歲蕭婦去年除夕被機車撞死,鑑定會認為蕭婦雖在斑馬線上,但未注意已闖紅燈,亦須負擔50%的肇責。
新北市金山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張簡富豐表示,警方執勤看到行人違規,首以軟性勸導為主,若對方不聽,才會開單處罰,希望民眾穿越斑馬線能注意左右來車,別像這位「帝王蟹大嬸」沉溺在攝影世界,忽略自身安全。
帝王蟹大嬸(紅衣)又從斑馬線上走回石門洞前拍照。(記者吳政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