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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家暴33年 親兒不知她死活

2016/06/27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林姓婦人長期遭張姓丈夫家暴,33年前躲回娘家,張男卻不聞不問,彷彿沒了這個妻子。直到日前兒子報警協尋,將母親列為失蹤人口,警方找到林婦後,她決定訴請離婚;法官通知張男開庭,張男竟掛法官電話,新竹地院判准離婚。

林婦說,與先生原為表兄妹,61年結婚後,婆婆以降均嫌棄嫁妝太少,常遭婆婆、先生及小姑人身攻擊、言語辱罵,更常遭先生及小姑毆打,曾回娘家養傷,但先生並未收斂,仍以此模式與她相處。

她無法忍受此等精神及肢體虐待,但母親甚為傳統,深恐鄰里背後非議,屢次在她傷勢痊癒後,堅持要她返回夫家。72年間,先生出手毆傷她,傷勢甚為嚴重,她去姊姊家中養傷,父親、姊姊氣得找先生理論,反遭毆傷。

林婦說,72年起,她因遭家暴分居迄今,期間先生未曾派人關心,對她死活及去向未曾聞問,連兒子都不知她是生是死。日前她遭兒子申報為失蹤人口,警方費了一番功夫找到她,兒子才知母親活得好好的,只因躲避家暴,33年來均隱居娘家,打零工賺點生活費,深居簡出。

林婦說,先生不顧及夫妻多年共同生活情份,長期以言語、肢體傷害她,顯然失去對配偶的基本尊重,她無法忍受此虐待,訴請離婚。

法官傳訊女兒出庭作證,她說,父母分居時,曾目睹爸爸把媽媽打到流血,衣服被撕破。媽媽跑回娘家療養後,外公、阿姨把媽媽帶回家,爸爸竟追打外公及阿姨,外公臉上流血,阿姨的腳被爸爸咬傷。

她在國一時因結交壞朋友而蹺家,跑到屏東去,媽媽知道後把她接回來住。爸爸沒再跟媽媽聯絡或關心,外公、外婆過世時,爸爸也沒有關心或探望。

法官以電話聯繫到張男,張男僅說,「我不會管這個事情,也不會去開庭!」隨即掛掉電話。由於已合法通知張男,他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及陳述,讓法官確認夫妻感情已然淡漠,上週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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