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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夫與小25歲女熱戀 她散佈兩人「車震18次爽」洩憤

江婦懷疑老公外遇,至陳女住處社區資源回收站及人行道圍籬,寫下兩人「車震18次爽」,新北地院判江婦須賠償陳女5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江婦懷疑老公外遇,至陳女住處社區資源回收站及人行道圍籬,寫下兩人「車震18次爽」,新北地院判江婦須賠償陳女5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2018/11/16 14:2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江姓婦人不滿陳姓美魔女與老公過從甚密,懷疑兩人有姦情,憤而至陳女住處社區資源回收站及人行道圍籬,寫下及掛上「○號○樓陳○○美女40歲李○○男人夫65歲熱戀車震18次爽」紙板,陳女提告誹謗罪並求償高達2100萬元的民事求償,新北地院今年3月判江婦拘役20日確定,得易科金2萬元,今再判江婦須賠償陳女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江婦懷疑老公出軌與陳女偷情,去年8月上午,至陳女住居的社區,在社區資源回收區放置的寢具提袋上寫下「○號○樓陳○○40歲李○○65歲車震18次」,及在社區臨人行道圍籬上,懸掛寫著「○號○樓陳○○美女40歲李○○男人夫65歲熱戀車震18次爽」的厚紙板,陳女看到後氣炸,認為名譽受到侵害,除提出刑事告訴,還向江婦求償高達2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江婦則說,她希望陳女能跟老公分手才會做這件事,因陳女妨害家庭,她認為不需要賠償對方。

法官認為刑事庭已認定江婦侵害陳女名譽權,判處拘役20日確定,審酌江婦是家庭主婦,認為陳女求償金額過高,判江婦賠償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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