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開百帳戶設洗錢斷點 男地下匯兌破億元被收押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男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7日凌晨獲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男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7日凌晨獲准。(記者吳昇儒攝)

2018/08/08 00:0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陳姓男子曾因非法經營兩岸地下匯兌業務遭檢調逮捕,獲判緩刑4年,卻不思悔改,反而於2016年間重操舊業,匯兌獲利破億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檢調獲報後,6日到陳男藏身處,將他逮捕到案,查扣帳冊、現金等證物。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男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7日凌晨獲准。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接獲檢舉,陳男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業務,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兩年蒐證後,發現陳男以1000元台幣兌換215至219.5元人民幣不等匯率,接受兩岸地區不特定客戶委託進行匯兌。

陳男為規避銀行大額通貨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刻意製造金流斷點,開立近百帳戶,再要求客戶以無摺存款方式存入指定帳戶,為加快匯兌速度,經常身懷鉅款,短時間即能完成百萬元匯兌交易,估計非法匯兌金額超過1億4000萬元,嚴重影響國內金融秩序。

檢調見時機成熟,6日到陳男住處搜索,在其身上起出百萬元台幣、人民幣及美金。

基隆地檢署指出,按銀行法規定非銀行不得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地下匯兌係屬非法行為,且無相關保障,本署呼籲民眾應依法透過銀行等正常管道進行資金匯兌,以保障交易安全及金融秩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