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電腦分案流程 最高法院:絕無黑箱分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近日有人質疑最高法院分案不夠透明,最高法院回應強調,電腦亂數抽籤分案已實施多年,為昭公信,上月初還設立全國法院首創的「分案室」,今天逢民事庭分案,特地邀媒體參觀分案室的分案流程,強調分案完全公正、透明,法官也可自由到場觀看分案,書記官長徐昌錦說:「絕對沒有黑箱作業」。
徐昌錦指出,最高院多年前就已採電腦亂數分案,分案時只看得到案件流水號,看不到當事人姓名、案由、案情,較簡單的所謂「雜件」裁定、抗告案件,也是採電腦分案。今由民事庭長沈方維主持分案,由民事科長依案件種類在電腦逐一按下「電腦分案」鍵,先分專庭案件,再分普通案件,不到半小時,就順利將150多件案子分配給各民事庭法官,將案件分配清單列印出來,分案即完全底定,沒有所謂「操作空間」。
徐昌錦說,刑事庭、民事庭每月各分案兩次,分案人員先依法官專責案類、停分、減分、折抵等,在電腦設定條件,作業日當天上午在最高院內部網站,公告這次的待分案件(只有流水號)、件數、參與分案法官、停分減分條件;下午2點半準時依各項條件,啟動電腦隨機亂數分案。徐說,在設立分案室之前,以往是在民事科、刑事科分案,也有開放法官與同仁觀看,外界未看過分案,以致對最高法院有些誤會,因此有必要對外說明。
徐昌錦是最高院的「末代分案法官」,因為以前案件進入最高院,會先在編案股設立「編案號」,審查股審查通過後,再送到分案股編「分案號」;但去年元月起合併為「一號到底」,改由刑事、民事科長主掌,所以今年一月已取消分案法官職務。
分案要點針對「指定分案」也另有規定,相關連、追加、後續案件,須分給原承辦法官,以防多頭馬車;發回更審後回到最高院的案子,也是分給撤銷前案的原股,以免推案;初到法官的案件為0件,則須「補分」案件以趕上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