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一封檢舉信讓他走兩年 是日夜的凌遲
浩鼎案今開庭,翁啟惠庭後受訪。(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浩鼎董座張念慈因浩鼎案,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今開庭,翁啟惠一如既往,再次發聲明捍衛自己的聲譽,他表示,這是一個不存在的犯罪,因為一封檢舉信就讓他走了兩年,對他是日夜的凌遲,奮戰只為了一個虛擬的犯罪,情何以堪?庭後他受訪也說,相信法官會還給他清白。
翁啟惠聲明全文:
為了一個不存在的犯罪,我付出了一生的名譽
這一條路,我走了二年。 一封民眾檢舉信,就讓我走到今天。
當時社會氛圍人人皆曰可殺,台灣司法因此介入調查。在一堆混沌不明的混亂資訊中,法院應該扮演好他們的角色,當無中生有的傳聞一一釐清後,就該依照證據做出正確判決。
浩鼎案爆發時,本人一直强調女兒3千張股票是買來的,資金來自父母,目的是要鼓勵並支持使用自己技術的公司,卻被汚名化成貪污,甚至以訛傳訛,說是某位金主送的。
有關浩鼎的技轉及投資,什麼時間發生什麽事,證據清清楚楚,規定也清清楚楚,一切合法合情合理,卻說成本人以院長身分介入技轉,並私下交付免費材料,接受賄賂收取股票,構成貪汚罪。事實證明剛好相反,院長從未介入技轉收取不當利益,材料移轉優於市價收費,授權金也遠超過廠商提出的價格。
這是一個很成功且具典範性質的技轉案,不只增加機關收入,也挹注了創新產業的形成。
本人十多年前回國服務,只想幫忙台灣改善研究環境及發展生技產業,沒想到會被誤解成這樣;但我相信台灣社會還是講公義的,事實真相是假不了的,假的也真不了。
台灣實在承受不起這種不幸事件再度發生,繼續浪費司法資源,折損奉公守法且願對國家付出貢獻的科學家。
這是一個非常奇特的國家,輿論審判加群眾情緒審判特別盛行。不講究證據的情緒審判,往往在真相大白時,早已造成永久性的傷害。
二年的時間很長嗎? 對我而言,這是日夜的凌遲,奮戰只為了一個虛擬的犯罪,情何以堪?
然而,這個社會有再多的情緒,在臨近宣判的時刻,還是懇切的呼籲,可以讓我們回歸事實真相了嗎?
犯罪的人害怕真相大白,我卻窮盡二年的時間,一再請求真相水落石出。請求很卑微,每一次出庭都是椎心之痛。
司法像汪洋大海中守護真相的燈塔,它讓迷航的船隻找到回家的路。雖然痛心這場不該發生且不存在的犯罪審判,還是相信司法最終會把公義還給等待天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