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騙小三出遊暴毆性侵 還逼寫重誓疏文
2018/02/27 00:2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這麼惡劣的「外遇男」!
已婚的吳姓男子對小三哄騙稱「要帶她到中國談投資事」,在苗栗騙出小三後又藉口無法成行,要小三開車一起南下旅遊散心,兩人住進台南1家摩鐵後,吳男質疑女友有新歡、刻意疏遠他,對女友拳打腳踢、性侵得逞,還要女友寫下今生只聽他的話,否則天打雷劈、不得好死的疏文。台南高分院依強制性侵等罪判吳男5年4月徒刑。
判決指出,吳男婚後與女子小芳(化名)交往同居、分分合合,吳為求女友相偕外出、騙說要與她一起到中國地區投資,相約105年1月8日上午在苗栗1處公園碰面出發,兩人見面後,吳再騙說自己與女友的機票、護照都失竊無法成行,改要求女友開車一起南下旅遊散心。
1月9日晚間11點多,兩人投宿台南地區1家汽車旅館,雙方入住後,吳向小芳表達不滿其另結新歡、刻意冷淡他,先用拖鞋打女友臉部,接著要女友脫光衣物跪著接受他質問,過程只要吳男不滿意就對女方拳打腳踢,致女方身上有腦震盪等多處傷勢。
吳男還強要小芳寫下「信女小芳今在土地公前立下重誓,今生今世只聽吳男1人之話,決不三心二意,願與吳同甘共苦,如有違背誓言,將不得好死,天打雷劈、橫死街頭」等驚悚內容的疏文與委託吳把林姓男子幹掉的委託書。
後來,吳男再要求小芳為他服務「口交」及性侵下體得逞,小芳控訴指「男友恫嚇要修理她這種女人,要她再陪3天,3天後再回去,期間要好好服侍他,不然不會放過她」。飽受男友暴行淫威之苦的小芳利用與男友到台南市區百貨公司購物的機會,伺機逃脫向警方報案查辦這名惡劣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