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說養她一輩子 婚後3天為錢鬧翻
2018/02/10 23:5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一對新人結婚第3天就為錢鬧翻,女方不滿男方婚前騎機車載她出車禍承諾要扶養受傷的她一輩子,竟翻臉不認帳,還辱罵她在床上像死魚,比妓女還不如,女方憤而訴離,法官判准離婚,可上訴。
孫女向法官表示,她和王男於104年1月結婚,婚前王男騎機車載她出車禍,導致她骨折住院,王男承諾要照顧她一輩子,她才受感動嫁給王男,但新婚第3天,王男父親不滿她保管王男存摺,要求她交出,並拿椅子砸她,讓她飽受驚嚇,3個月後,雙方便因為錢的問題鬧翻,她只好搬回娘家。
孫女並控訴分居期間,王男對她百般羞辱,透過通訊軟體Line罵她下賤,還說酒店小姐陪睡還會笑,說她像死魚一樣,連妓女都不如,讓她很受傷,決定訴請離婚,並對王男求償扶養費、撫慰金等約50萬元。
王男反駁,因孫女亂花錢,父親才會要求取回存摺,且父親絕無拿椅子砸孫女的情事,騎機車發生車禍,責任在對方,他也受傷,他沒說過要養孫女一輩子的話,至於在Line的留言,純粹是夫妻吵架的情緒性字眼。
法官調查,雙方經濟基礎均薄弱,婚後住在公婆家,卻為了錢而關係決裂,衡量全案情狀,王男要負較大的責任,除准予孫女訴離請求外,王男應賠償孫女35萬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