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選舉賄選連坐 KMT竹縣10人累計罰850萬
2017/05/24 23:57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103年地方9合1選舉,新竹縣由國民黨提名的竹北市民代表當選人蘇榮基,去年11月因賄選判刑確定,推薦政黨依法連坐受罰,但國民黨因不當取得的黨產已凍結,地方黨部無力支付85萬元罰鍰,經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審議,新竹縣選委會日前第一次收到黨產會同意動支不當黨產來繳納罰鍰。
縣選委會統計,103年11月29日的地方選舉,新竹縣共有10名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因違反選罷法判刑確定,該竹北市民代表為最後一個,罰鍰合計累積850萬元。
縣選委會表示,依據選罷法第112條規定,候選人因賄選等經判處有罪確定者,所推薦的政黨應負連帶責任,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過去,縣選委會一旦接獲中選會函轉判決,經開會確定裁罰金額之後,發文給推薦政黨,由地方黨部直接繳納。
不過,由於國民黨黨產已被凍結,縣選委會在上月開會決定蘇榮基的政黨連坐裁罰85萬元,國民黨新竹縣黨部因無力支付,向不動黨產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黨產會審議通過,日前已動用凍結的黨產來繳納罰鍰。
縣選委會指出,中選會在101年訂定《各級選舉委員會核處政黨連坐受罰事件裁罰基準》,依公職人員選舉種類和所犯罪名法定刑的不同,訂出不同金額;其中,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和村(里)長,最低45萬元,加上這次本刑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40萬元,合計85萬元。
縣選委會也說明,依規定,國民黨的不當取得黨產雖已禁止處分,但稅捐、規費、特別公課、罰鍰及其他公法上的金錢給付義務等正當理由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