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寶山農會賄選案 2被告1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
2017/02/23 23:13
首次上稿 20:29
更新時間 23:13
〔記者蔡彰盛、蔡孟尚/新竹報導〕新竹地檢署偵辦寶山農會賄選案,今天再度約談余姓代表與陳姓代表的父親,檢方懷疑2人涉嫌以現金賄選,最高每票甚至喊到1萬元,訊後檢方以涉嫌重大且有串供之虞,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2人,不過晚間10點50分,法官裁定兩名被告均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宏兆指揮新竹縣調查站偵辦寶山鄉農會賄選案,22日傳訊16名會員到案說明,其中2人被列為被告,訊後16人全部請回。
沒想到,檢方之所以先偵訊相關人等,是為了要鞏固證據,今天繼續約談涉嫌賄選的余姓代表與陳姓代表的父親到案說明。
據了解,2人透過現金賄選方式,以每票5千到1萬元不等的代價,「向不同的會員喊出不同的價碼」,然而賄選的情節被檢調掌握到,先在22日鞏固相關指證口供之後,再向上發展通知2名涉案人到案說明。
檢調指出,由於2人賄選情節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訊後檢方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惟法官裁定兩名被告均以1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