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幫大家減稅!薪資所得扣除額不得設限
2017/02/08 17:5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名模幫大家減稅!凱渥名模林若亞不滿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不讓她扣除工作時支出的必要費用,提起行政訴訟,當時承審本案的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現為高等法院法官)轉而聲請釋憲。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下午做出釋字第745號解釋,認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和第2款,和同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2,關於薪資所得的計算,如超過法定扣除額上限12.8萬元,不准另外列舉扣除的規定違憲,要求主管機關須在2年內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