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姑婆送的象牙雕刻品禮物返台 女子險吃官司
2017/01/12 14:0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4歲陳姓女子去年12月26日搭機從美國返台,因託運行李中有2件象牙雕刻品,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她喊冤說,她到美國為90歲姑婆過生日,因兩人不常見面,姑婆將收藏50多年的象牙雕刻送她當紀念,象牙雕刻已經有點舊了,因為是姑婆送的禮物、有紀念價值,她沒多想就帶回台灣,她不知這樣會觸法,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考量陳女確實是過失,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陳女姑婆也以越洋傳真替陳女作證,她說,象牙雕刻是她丈夫在51年到57年間,在南非工作時於市場購得,返美後就帶回美國家中收藏,陳女去年到美國為她過生日,她便將象牙雕刻送給陳女作紀念。
檢方指出,林務局已公告亞洲象或非洲象為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許可不得輸入象牙產製品,陳女攜回的象牙雕刻經鑑定屬非洲象牙,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台,不過,從陳女及其姑婆證詞研判,陳女確實不知獲贈的象牙雕刻屬違法,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被查獲的象牙雕刻則由主管機關依職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