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物流公司借名走私50萬包菸 海關X光機一掃露餡

2016/10/08 14:2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46歲林姓男子在中國東莞市擔任某物流公司總經理,負責貨物出口業務,去年初竟借用客戶公司名義,將約50萬包、市值高達2千萬元的香菸裝在貨櫃中,並以購物袋等名義進口,企圖闖關。海關人員發現異狀揪出私菸,將林男移送法辦。檢察官認為,林男借名走私菸品,依輸入私菸罪將他起訴。

關務人員調查,林男利用協助客戶的公司辦理進口的機會,將私菸放入進口的第5只貨櫃中,企圖魚目混珠,挾帶私菸過關。但海關人員清點申報件數時,卻發現應是拉繩袋及購物袋等物品,卻變成一箱箱的貨物,經X光機掃描,發現裡面居然是私菸。

因該批貨物是由吳姓男子尋找報關行協助申報,關務人員便將吳男及物流公司林男一併移送法辦。

吳男向檢察官表示,先前多次與林男合作協助東海鑫公司申報貨品,但自己完全不知道有走私香菸。

檢察官找來負責運送的船務公司羅姓業務員詢問,對方表示,貨物到場時曾通知吳男委託的報關行,對方卻說不知道有這批貨,只是當時並未提及貨物已經被查扣;而吳男委託的報關行洪姓負責人則說,接到船務公司電話時,第一時間就跟吳男確認,但他也說沒這批貨,認定吳男並不知情,予以不起訴處分。

林男偵訊時則向檢察官承認,先前就有4次用公司的名義進口貨品,但貨物只有公司可以提領,所以出包的貨櫃物品不是自己持有。檢察官卻查出,林男在實質上,可以掌控公司提領貨物的情形,認定私菸是由林男進口,將他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