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剛假釋竟第9度酒駕 不服重判上訴被高院狠打臉
2016/07/24 22:0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林輝煌從9年前起,8次酒駕遭查獲,最近一次坐牢直到去年底才假釋出獄,沒想到今年2月又因酒駕被查獲,高等法院痛斥林男漠視他人生命安全,判他11月徒刑定讞,應入獄。
林輝煌之前共犯下8次酒駕,去年12月才獲准假釋出獄。沒想到林男不知悔改,今年2月1日下午騎機車行經北市南港路時,遭警方臨檢查獲第9度酒駕,其酒測值為0.71毫克。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林男已有8次酒駕紀錄,顯示他並無悔改之心,加上第8次酒駕已判他10月徒刑,因此將他第9度酒駕判刑11月徒刑,依法必須入獄服刑。
林男認為判刑太重,上訴高等法院,卻被高院打臉,高院斥責他漠視他人生命安全,且是累犯,加重判他11月徒刑,乃於法有據,將上訴案駁回確定。
法界指出,林男因獲假釋之故,不僅第9度酒駕必須服刑,且必須服完之前的殘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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