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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老東家照片!女業務被「識別設計教父」提告

圖為鹿港的CIS標誌,以「鹿」為設計主軸,就是由蕭文平所設計。(資料照,記者劉曉欣攝)

圖為鹿港的CIS標誌,以「鹿」為設計主軸,就是由蕭文平所設計。(資料照,記者劉曉欣攝)

2016/07/03 09:1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何女曾任職素有「台灣企業識別設計教父」之稱的蕭文平所經營的元平設計,離職後竟將原公司的8張圖片,上傳到自有臉書,被老東家以違反著作權法告上法庭;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何女承認有上傳行為,但辯稱「參與開會,也提供想法」,不認為自己作為有錯,主張無罪判決,但法官未採信,判她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何女任職該公司時,負責業務工作,9年後她離職,到另家公司擔任代表人;民國102年12月,她在家用自有臉書帳號「Patti Ho」上傳8張圖片,其中最有名就屬蕭文平親自設計的臺北悠遊卡設計圖,另也包括震旦集團上海蒲東大樓圖片、中國信託敦北分行圖片與聯合報總部大樓等圖片,都被上傳。

元平設計老闆蕭文平見狀提告;開庭時,何女堅稱,這些上傳圖片,都是她過去在公司時參與的計畫案,甚至有些就是她拍的,不認為自己行為有任何不妥。但法官認為,何女在公司掛名業務,負責工作應是與客戶間的聯絡,即使參與設計案的開會,或有提供若干想法供參考,但並未實際參與設計,「著作權法並不保護改念或思想」,認為何女確實觸法,日前判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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