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妹嫁來台 產女卻是別人的種…
2016/06/24 09:1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越南籍女子陳氏嫁來台灣,與同樣姓陳丈夫生下長女後,接連再懷孕生下次女與三女,卻被丈夫懷疑外遇,加上陳男認定姊夫劉男常在他未在家時來探訪,認定兩人有姦情,因此提告妨害婚姻。台北地院判陳氏有期徒刑4月,劉男則因不願做親子鑑定,法律也無強制力,獲判無罪。
陳氏自民國91年嫁來台灣,先與丈夫生下長女,但因夫家想要男孫,因此接連在98年、101年又受孕生子,卻都還是女孫;但意外的是,丈夫發現掛在他名下的2名女兒,怎會長得不像,帶一家人去台大做親子鑑定,才發現僅有長女是他的,其餘2女都是別人的。另因他懷疑陳氏與劉男有不正常關係,將兩人告上法院。
陳氏在庭上承認外遇,僅與對方發生2次性關係就懷孕產女,但堅不供出對方身分。劉男則說,他未單獨來訪,即便有,也是在陳氏產女後,在老婆的陪同下前來,到場也未抱新生兒;他也說,根據陳男懷疑,頂多是能指控他與陳氏的2個女兒較為親密,但無法因此證明他就是生父,要求無罪判決。
法官認為,陳氏部分罪證確鑿,因此判她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男則被認定是對小孩子的關心,難以就此認定有任何逾越親戚間關心、問候之常情,因此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