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押注100元賭贏4根香腸 被依現行犯移送
2015/12/17 18:2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0多歲的康姓正妹,10月凌晨跟友人到新北市中和區烘爐地土地公廟看夜景,在停車場旁看到有香腸攤販,康女突然覺得肚餓想吃消夜,花了100元跟林姓老闆擲骰子比大小,贏了4根香腸,但離去時卻被警方依涉犯賭博罪,以現行犯送辦,嚇得不知所措,新北地檢署認為賭香腸僅為娛樂,今將康女與香腸伯不起訴。
香腸伯說,不論賭客輸贏,均須繳交100元給他,顧客如賭贏,可拿走4根香腸,如賭輸,100元就歸他所有。康女坦承賭注100元,但不知道涉及觸法。
檢方認為,康女雖與香腸伯賭博財物,但輸贏僅是4根香腸,行為僅供暫時娛樂之用,認定康女、香腸伯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