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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嗆警亮槍 婦人po網反被噱喊冤

台東市公所前時有洽公車輛違停,警方開單舉發不手軟。(記者陳賢義攝)

台東市公所前時有洽公車輛違停,警方開單舉發不手軟。(記者陳賢義攝)

2015/05/29 16:41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陳姓婦人違停人行道,遇警開單舉發,錄影嗆聲開單警亮槍,PO網取暖反被噱爆,陳婦今日下午出面坦承違停有錯在先,但鄭姓警員公開拔槍行徑顯有失當,事後雙方談和解,她選擇了原諒,強調絕未提及警員掏槍指向她的頭。

陳婦是在27日前往台東市公所洽公,將駕車臨停在公所前人行道,步出公所看見鄭員正在拍照舉發,隨即要求比照裁罰違停在公所前的所有車輛,進而引爆雙方怒火,鄭員要求出示身分證件,陳婦也同步要求鄭員證明警察身分,並拿出手機錄影,雙方互不相讓,鄭員突然拔槍卸彈夾,喝斥「這是什麼?」陳婦蒐證反嗆亮槍,旋即被強制帶返所。

「不是台東人不挺,只是所有事真的是自找的」、「員警是被對方逼急了,所以才掏槍」、「真是無聊的人,搞的被人罵成這樣,丟不丟臉啊,自己有錯在先」陳婦將自錄影片PO臉書,婉君撻伐一面倒,但也有人認為警察要證明身分有很多種方法,如出示警證,或呼叫同事前來, 掏槍若被對方搶走怎麼辦,年輕員警因為熱情有衝勁,所以勇於任事,值得鼓勵,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鄭員未來執勤應會更沉穩。

陳婦喊冤表示,她承認違停錯在先,對於警察開單也無異議,只是要求鄭員比照舉發當時同停公所前車輛,竟無端引惹一場對峙怒火,她不願再對鄭員多有苛責,但澄清絕未向投訴媒體提及警員掏槍指向她的頭,事後鄭員認錯道歉,她也選擇原諒,並在檢舉登記表中親筆加註「不予追究」。

台東警分局則表示,將以這起事件為案例,利用相關時機加強宣導,要求所屬積極改善執勤技巧與態度,但也強調取締違停執法立場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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