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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上錯鄰女床 親熱錯人吃兩年半牢飯

2015/05/29 12:4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金門李姓男子酒後到女友住處休息,誤闖女友鄰居家中,見裸女玉體橫陳床上,李某不辨對方身分,竟以手指性侵,被害女子驚醒後,連忙搖醒一旁男友抓住李,最高法院認為,李某酒後亂性,事後未能和解認錯,但考量他不是故意性侵,判刑2年半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5月20日,李某從晚上8點開始喝酒到隔天凌晨4點,隨後到金門縣金寧鄉女友住處,打開女友家隔壁房門,隨後爬到床上,以手指性侵熟睡中的被害女子,女子感覺下體被人插入,驚醒後發現是陌生男子幹的,立即叫醒一旁男友,男友大罵李某:「你在幹什麼?」,李一邊說對不起,一邊奪門而出,仍被警方逮捕。

李某承認案發時喝醉誤認房號,進入被害女子房間,但否認性侵,金門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李某不能坦然面對錯誤,且未能與被害人和解,雖非故意性侵,仍應負刑事責任,李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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