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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擦撞很不爽 女用蒟蒻果凍澆男頭上

台北市施姓女子前年7月在火車上與同車林姓男乘客發生擦撞,她不滿對方撞到人還不理不睬,憤而將手中的蒟蒻果凍淋在林男頭上。(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圖與本文無關

台北市施姓女子前年7月在火車上與同車林姓男乘客發生擦撞,她不滿對方撞到人還不理不睬,憤而將手中的蒟蒻果凍淋在林男頭上。(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圖與本文無關

2015/05/06 14:3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施姓女子前年7月在火車上與同車林姓男乘客發生擦撞,她不滿對方撞到人還不理不睬,憤而將手中的蒟蒻果凍淋在林男頭上,台北地院今依強暴侮辱罪,判處施女8000元罰金,可易服勞役8天。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7月31日早上7點多,施女在台鐵台北車站搭南下自強號列車準備去上班,正要走進車廂時,與林姓男乘客比肩碰撞,她心生不悅,在原地向林男起爭議,但對方不理她,自顧自的找座位坐下,她追到他的座位旁邊理論,對方仍不理不睬,讓她更火大,順手把手上拿著的蒟蒻果凍,倒淋在林男的頭上,林男找來隨車的鐵路警察,堅持報案,控告她公然侮辱。

高職學歷的施女認罪,北院認定,施女與林男素不相識,只因擦撞細故產生誤會,卻不思理性處理紛爭,公然用食物澆淋對方的頭,以強暴方式貶損林男人格與名譽,行為確屬不當,且未能和解,但考慮她沒有前科,予以輕判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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