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被害家屬:鄭捷應捐器官救四人
2015/03/06 17:10
〔記者項程鎮、王定傳、溫于德、張筱笛/新北報導〕鄭捷下午4點半到新北地院出庭聆聽判決,他口帶口罩、身穿灰色長T、黑色長褲,聽到被判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罪,鄭捷面無表情,宣判完後,死者潘碧珠的先生邱木森當場高聲質問鄭捷:「你是否願捐器官,彌補你的大錯,你捐器官還可救4個人!」但鄭捷未回應,面無表情離開法庭。
新北地院審理期間,鄭捷始終沉默,很少發言,也未向被害者及家屬道歉,開庭還曾冷笑、抖腳,直到今年2月10日法院最後一次開庭時,首次打破沈默表示:「願意接受心理諮商,如果有機會出去,我不會再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