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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撂話 以司法追訴排除「失序」行為

行政院長江宜樺要求警方,對重大違法與失序行為立即以公權力排除。(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行政院長江宜樺要求警方,對重大違法與失序行為立即以公權力排除。(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4/05/01 22: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由於越來越多民眾不滿馬政府施政,近期社會運動層出不窮。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下午主持治安會報時,要求警方對重大違法與失序行為立即執行公權力加以排除,同時也請檢警單位採取司法追訴手段,維護國家法治尊嚴及社會秩序。

在會議中江宜樺表示,近期反對服貿、反核抗爭活動中,民眾陸續出現包圍警局、佔領交通要道阻擋立委與官員、甚至號召癱瘓捷運等行為,站在維護公權力的角度,這些違法行徑令人感到憂心。

江宜樺表示,台灣民主又自由,政府在憲法與法治框架下,絕對保障「合法」集會遊行權利,但對於蓄意破壞法治、危害社會安定的抗爭行動,政府必須展現堅定執法作為,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權益,避免民眾對公權力失去信心,招致嚴重後果。

江宜樺也指出,警政署已檢討策進當前群眾運動各種做法、執勤方式,但由於集會遊行及案件採地區責任制,因此請警政署督導、協助各轄區警察機關妥適值法,對重大違法及失序行為,立即執行公權力排除,也請各檢警機關採取必要司法追訴手段,維護國家法治尊嚴與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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