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佔行政院驅離濺血 北院8/30首度傳喚被告馬英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323佔領行政院」案,參與抗爭的7旬老翁周榮宗(已故),認為遭員警毆傷,自訴控告時任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4人涉殺人未遂、傷害等罪,22位後續提告的受害民眾加入訴訟;台北地方法院曾2度以程序駁回,但都被高院發回更審,北院更二審已發出傳票,定本月30日下午首度開庭,將首度傳喚前總統馬英九以被告身分到庭。
北院更一審去年8月認為馬、江等4人犯罪嫌疑不足,依法不經審判程序,裁定駁回自訴,但高等法院今年3月裁定指出,只有自訴人舉證不足以使法院合理懷疑被告犯罪,或其指出的證明方法沒有調查的可能性,或與待證事實無關而沒調查必要性等3項條件,才能不經實體審理就裁定駁回自訴;然而,更一審未說明自訴人是否確實未盡舉證責任,法院有必要再予釐清,不應程序駁回,因此將全案撤銷,發回北院更審。
2014年3月23日深夜至翌日清晨,警方在行政院內外強制驅離佔領行政院的抗議群眾,爆發多起警察暴力事件,多位民眾被打得頭破血流,事後多人提自訴控告下令限時驅離的馬英九、江宜樺等人涉以國家暴力殺人未遂。
北院2015年首度以程序駁回本件自訴案,但高院認為一審尚未調查周榮宗等人提出的事證,就直接程序駁回,違反刑事訴訟法,因此撤銷發回更審;最高法院也認為不應程序駁回,確定發回更審;北院更一審重啟自訴案,審查事證後認為,馬英九等4人下令驅離,並未逾越法定職權,也未違反比例原則,認定4人犯罪嫌疑不足,去年8月再次駁回自訴,但今年3月又被高院發回。
北院今年5月收案受理後,新的合議庭將在本月30日首度開庭,已發出傳票給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等4位被告,與23位自訴人,其中,已故的周榮宗的部分由其女兒周佳京承受訴訟。
由於這將是馬英九第一次為了太陽花學運相關訴訟出庭,備受矚目,且自訴人數眾多,屆時北院將限制主庭旁聽人數,並開啟2間小型法庭做為同步視訊的延伸法庭。
佔領行政院案,除了此件,另有一件是時任台聯立委周倪安等42人,自訴控告時任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黃昇勇是依據法令執行驅離任務,有阻卻違法事由,今年7月18日判黃昇勇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