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案擴散效應! 曲棍球案遭彈劾檢察官也要公審
2019/07/03 22:1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公懲會2日公開審理台大校長管中閔的違法兼職案,打破傳統閉門審案慣例,頗受法界肯定,公懲會再接再厲,4日也將公開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的再審懲戒案。而這股「透明化」風潮也擴散到職務法庭,被監察院認定認事用法有違誤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3日也要求公開審理自己的懲戒案,司法院證實已收到陳的聲請書狀,將轉交職務法庭。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3日要求職務法庭比照公懲會管中閔案模式,採取公開審理懲戒案,對此,司法院回應,依據「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第25條規定「職務法庭所為訊問、調查及言詞辯論,均不公開。但職務法庭認有公開之必要,或經被付懲戒人請求公開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只要陳隆翔聲請公開,就算沒有經過合議庭許可,仍應公開。
司法院表示,3日已收到陳隆翔的聲請公開審理的書狀,將轉交職務法庭合議庭,目前尚未定出庭期。
職務法庭與公懲會對公開審理案件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只要被告提出聲請公開審理,職務法庭就應該照做;後者則是被告提出聲請後,需「經許可」才得以公開,換言之,公懲會的案件中,合議庭具有准駁公開審理的權利,職務法庭合議庭則沒有。
陳隆翔前於彰化地檢署任內,因偵辦曲棍球協會涉侵占公款案而於5月14日遭監察院彈劾,惟因彈劾理由涉及檢察官偵查案件之法律見解判斷,引起司法界一片譁然,審、檢、辯、學並均強力反彈,認為監察權已侵犯司法權的核心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