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雙屍案兇嫌判死定讞 監委請提非常上訴與再審
2018/07/11 15:06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發生在2000年的歸仁雙屍命案,監委王美玉提出調查報告指出,遭判死刑確定的被告謝志宏,其原確定判決違反公平法院原則,監察院將函請法務部轉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
歸仁雙屍命案發生在2000年6月23日,謝志宏和郭俊偉被指稱相約喝酒後,上前搭訕18歲的陳姓女子,但女子答應後又反悔,郭俊偉先是強制性交後再拿蝴蝶刀行兇,謝志宏則是接著砍48刀將女子殺死,但行兇過程被經過的86歲張姓農夫撞見,一併痛下殺手。
王美玉表示,本案雖經判決確定,但原確定判決其證據與理由架構,主要透過共同被告郭俊偉自白供述加以補強,致全案歷經11年,最高法院2011年上訴無理由駁回確定,其間歷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7次無法定讞,就謝志宏是否涉案,確有相當疑問。
王美玉指出,原確定判決未究明被告自白瑕疵,欠缺被告謝志宏涉案直接證據,且法醫文書審查鑑定認為單由創傷的數量、深淺、方向或傷口形態,均無法據以推斷行兇人數,加上本案測謊鑑定應無證據能力。
此外,最高法院歷次發回更審疑義,並未於原確定判決與更七審判決獲得澄清,認該當刑事訴訟法之聲請再審要件,調查意見併同監察院委請鑑定之犯罪現場重建鑑定報告,函請法務部轉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