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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侯友宜宿舍違法 北市府不開罰、給2個月緩衝期

國民黨北市議員王鴻薇開記者會認為,大群館是教育設施,但台北市都發局仍認定違法。(記者郭安家攝)

國民黨北市議員王鴻薇開記者會認為,大群館是教育設施,但台北市都發局仍認定違法。(記者郭安家攝)

2018/07/03 10:55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家族房地租給文化大學做大群館宿舍使用,但該處位於第二種住宅區(特),無法做寄宿住宅,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今早認定違反「都市計畫法」,但市府並未開罰6萬元,決定給予兩個月緩衝期、限期改善。

侯友宜女兒擔任負責人的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與文化大學簽租賃契約,文化大學再與學生簽宿舍合約;如侯友宜家族要合法使用大群館,則要將室內設施符合第二種住宅區規定,此外,又昱也需自行與學生簽約、談租金。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早開記者會,指大群館應該是教育設施,而非寄宿住宅,且要由教育部做認定;王還質疑選舉鬥爭殃及無辜學生,呼籲台北市長柯文哲不要借刀殺人。

不過,都發局建管科長林玄理回應,都發局6月25日到場現勘,文大6月29日回文,由此認定大群館現況使用樣態是寄宿住宅,非教育設施,不符合第二種住宅區(特)的相關規定,因此都發局早上發函給文化大學行政指導函,限期改善2個月,需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改善修正;但目前並未依照「都市計畫法」開罰。

林玄理指出,都發局長林洲民表達,願擔任後續溝通協調平台,希望讓建物合法使用狀債、兼顧學生住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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