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防法》修正案初審通過 增列免徵所得稅、還款展延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議「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災民免徵所得稅、還款展延。(記者陳鈺馥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議「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災民免徵所得稅、還款展延。(記者陳鈺馥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6/03/10/1628122_1.jpg)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議「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災民免徵所得稅、還款展延。(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使0206台南震災災民早日完成重建工作,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0)日審議「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救助金免徵所得稅、還款展延、房貸抵償,及農保、勞保、健保費可由中央政府支付,減輕災民經濟負擔。
內政委員會上將「土壤液化」納入震災種類之內,並新增生物病原災害、動植物疫災、輻射災害、工業管線災害,讓《災害防救法》對各種災害的應變和重建,提供了法源依據。
關於土壤液化是否該納入法律條文,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與內政部長陳威仁意見不同,陳威仁說,風災、水災、震災都是成因,但土壤液化是地震所引起,不需再增列,但陳亭妃堅持,土壤液化若不列入,災民將無法獲得政府補助,經溝通討論後,順利增列土壤液化。
在貸款部分,初審通過了災民所需的修繕資金,可以申請低利貸款;而災民貸款所購的自用住宅,經政府認定因災害毀損不堪使用,未來可經銀行同意,用原房屋和土地抵償貸款業務。
而金融機構對災民於災害前所辦理的借款本金和信用卡應繳款項,也可以展延,展延期間可免收利息。召委黃昭順說,這可減輕經濟負擔。
而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的災民可依其損害,依法向應負賠償責任之人提民事訴訟,可暫免繳交裁判費,聲請強制執行時,也不用繳交執行費,若要執行假扣押,則可由主管機關出具擔保書,也順利通過。
對此,黃國昌說,這是讓經濟困難的災民,有法源依據暫免裁判費,來向建商求償,日前台南震災是台南市政府勇於任事,協助受害人去提假扣押,並出具擔保,若縣市長不同意,法律上弱勢災民根本求助無門,所以加入此法確實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