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草案 成立500億永續發展基金
2014/07/24 13:07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國土計畫法」草案,與歷次函送立法院審議版本不同之處,在於新增「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土地使用管制,未來不得再以開發為由,任意變更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同時成立至少500億元的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草案規定,未來國土應按環境資源特性及發展需要,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4種功能分區,各功能分區下並得按保育或發展程度之不同予以分類,據以研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國土計畫法整合國土保育、海洋維護、農業經營及城鄉發展等各個面向,是使我國國土有秩序發展的上位藍圖,目的是希望防止人為過度開發對環境所造成的損害,這是落實我國未來努力推動7大政策領域中「國土政策領域」的重大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