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狼擷圖 逼少女續拍慾照
2016/05/03 08:00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桃園市陳姓男子透過電腦視訊,擷取宜蘭縣未成年女網友「小玲」(化名)的猥褻畫面,散播給少女友人,之後要求小玲做猥褻行為或自拍裸體照給他觀賞,否則就要把擷取的不雅照傳給更多人看,少女報警處理,陳男被檢方起訴。
去年7月,36歲陳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結識小玲,不久經由視訊誘使少女做出自慰等猥褻動作,再趁機擷取畫面製成影像檔,散播給小玲友人。
陳男食髓知味,用網路傳送訊號給小玲,恫嚇她持續自慰或自拍裸體照,不從就要把她的不雅照散布給其他友人,少女心生畏懼,向宜蘭警方報案,警訊後把陳男移送法辦。
陳男庭訊時坦承擷取小玲不雅照,但否認有恐嚇,辯稱當時是跟少女開玩笑,承辦檢察官審酌事證認定犯行明確,依恐嚇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