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違規 新光A11、家樂福三民店挨罰
2016/02/05 08:00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農曆春節將至,北市府一月針對北市大型百貨賣場進行無預警公安檢查,法務局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表示,本次共檢查卅二間場所,違反建管規定者共兩家,分別為「新光三越百貨信義A11館」及「家樂福三民店」,各開罰十二萬元,並依法要求限期改善。
建管處表示,經檢查「新光三越百貨信義A11館」三樓防火鐵捲門無法正常起降,且於安全梯間堆置雜物;「家樂福三民店」一樓防火區劃鐵捲門之防火門前堆置雜物、防火鐵捲門無法正常起降、B1至B2安全梯間堆置雜物,分別遭罰十二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另消防部分,本次查核均合格。
建管處強調,市府將持續辦理突擊檢查,呼籲大型業者自主安全管理應採更高標準,勿任意堆置貨品雜物於安全梯間、安全門、排煙室,影響避難設備正常運作、阻礙逃生動線而造成公共危險。
何修蘭提醒消費者,春節期間,各百貨賣場人潮湧入,需大量進貨,容易有堆置貨品妨礙民眾逃生避難情形,若發生災害可能造成嚴重傷亡,市民若發現違規情事或重大緊急公安狀況,歡迎隨時向建管處舉報,專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