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東大園區三度提展延 議員質疑養地
議員張耀中表示,慈濟東大園區一再展延建照取得時程,市府應撤銷用地變更,恢復為農業區。(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歐素美/台中報導〕慈濟基金會將在西屯區東大路與國安二路口興建東大園區,議員張耀中表示,市府在九十八年配合將該處從農業區變更為社會福利專用區,並規定必須在都市計畫發布後一年六個月內取得建照,慈濟先前已兩度展延,今年三月第三度提出展延申請,不免令人質疑是否在「養地」,他要求市府撤銷變更,將該處恢復為農業區。
張耀中要求撤銷土地變更
張耀中表示,慈濟東大園區九十八年六月從農業區變更為社會福利專用區,土地價值翻了數倍,當時台中市都委會要求慈濟必須在都市計畫發布實施之日起一年六個月內取得建照,並於取得建照之日起四年內完成開發,否則恢復原使用分區,上述期限可申請延長。
張耀中指出,慈濟先前已兩度申請展延,市府分別在一○○年、一○三年核准,經過展延,慈濟必須在今年六月卅日前取得建照,但慈濟今年三月第三度申請展延建照取得時程十八個月,理由是建築師及工程顧問公司疏忽,以及都市設計審議時未要求辦理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事項,直至申請建照時,才被告知須辦理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
張耀中指出,東大路附近土地因為慈濟東大園區的關係已經上漲,但園區遲遲不動工,只有資源回收車進出,讓居民很不滿,慈濟一再展延建照取得時程,不免令人懷疑是否在養地,他要求市府退回展延申請,撤銷土地變更,讓該處恢復為農業區。
建築師私下表示,建照展延在民間建案很常見,通常是開發商為了養地,還在觀望市場,刻意不斷變更設計,並以此為由申請展延。
都發局表示須由都委會決定
都發局代理局長王俊傑則表示,市都委會日前審議此案時認為慈濟提出展延的理由不夠充分,要求在下次會議補充說明,都委會有權決定是否展延及展延多久,此案能否通過,必須由都委會決定。
慈濟澄清 開發程序繁瑣
台中慈濟醫院副院長莊淑婷說,土地任其閒置、雜草叢生,而且要買賣,才能說「養地」,慈濟東大園區土地不買賣,只做為志工匯集做香積飯、環保及教育訓練之用,絕非養地。東大園區開發須做坡度審查、水土保持等,程序繁瑣,才會一再展延,慈濟基金會一切依法提出展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