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找妻虛構鹹濕對話 誣陷業者交差
2015/05/22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余姓警員,原負責查處媒介色情電話,竟請老婆假扮紓壓館(即按摩店)業者,虛構提供「全套」及「半套」性交易對話內容,將「錄音檔」呈報上級,業者遭到斷訊停話,才查出余員偽造栽贓犯行,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等罪判1年6月,緩刑3年。
此案發生後余員被調往該分局警備隊,另函文電信公司恢復3家業者電話訊號,烏日分局將在全案定讞後懲處。
判決書指出,烏日分局溪南派出所余姓警員,負責查處媒介色情電話,轄區有3家紓壓館。余員竟於102年4月在租屋處,請不知情的老婆扮演業者,由余員扮演客人打電話詢問,虛構業者有提供全套及半套色情服務。
余員在職務報告中製作「妨害風化情資查處表」及「一般陳報表」之公文書,向上級呈報,另2家也以同樣手法陷害。
3家業者因而涉及電話招攬色情,警方函送各電信公司依「電信法」予以停話,3家業者莫名被停話,向電信業者查詢才知上情。
余員在轄區內未積極查緝色情,竟自己製造情資,其配偶不知情,余員事後後悔不已,法官審酌犯後態度,判處1年6月徒刑,給予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