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七大場館 縣府計畫轉民營
2015/04/28 08:00
省下管理費還可有收入
〔記者吳為恭/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財政困窘,研擬將縣內的七大場館採OT,轉為民營,副縣長鄧桂菊昨天表示,若能順利招標,至少一年省下四千四百萬元的管理費,還有權利金、營運金及租金等收入。
七大場館分別是客家大院、賽夏族民俗文化館、泰雅文化園區、閩南書院、苗栗特色館、客家圓樓、城市規劃館,這些場館都是前縣長劉政鴻任內興建,由於都是免費入場,縣府沒有收入,反而一年要支出四千四百萬元的管理費用。
副縣長鄧桂菊指出,縣府財政惡化,所以擬將這七大場館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辦法中的OT(營運、移轉),交給民間營運,契約結束再移轉給縣府。
鄧桂菊說,交給民間營運可能以五至八年為合約期限,並可展延三年兩次,對於權利金、營運金及租金縣府要收多少,將透過招標評選再決定。
據縣府相關人員透露,依促參法,權利金可以不收,營運金可能是收取民營企業一年收入的三至五%,租金將視一個廠商經營幾個場館而定。
如果轉為民營,原本的民眾入場免費將被打破?鄧桂菊指出,在合約中縣府將要求廠商要讓縣民免費入場或打折。
鄧桂菊表示,將找輔導顧問、會計師等各界人士來商討此OT案,並辦理現勘,再提出政策公告,符合資格的廠商都可投標,再評選出得標廠商進行權利金等細節商談。
鄧桂菊說,希望廠商願意來經營,以企業的精神讓績效更好,同時串聯場館和其他景點,規劃一日遊或二日遊,營造出像明德水漾一樣,成為OT成效良好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