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買票 2賄選案起訴
2014/10/30 06:00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縣竹北市新崙里長蔡玉泉涉嫌替竹北市長候選人張碧琴,以每票兩千元代價向多名鄰長賄選;遭收押的竹北市民代表候選人黃宜楨兄妹也以兩千元向鄰長賄選,昨天兩案均被新竹地檢署起訴。
起訴書指出,蔡玉泉(六十八歲)為新竹縣竹北市新崙里長,支持張碧琴的張姓男子為拉抬張競選聲勢,八月底在里辦公室拿兩萬元給蔡,要他在張碧琴掃街時,給每位鄰長兩千元,作為工資及各餐餐費補貼之用。
蔡男明知其事,且張碧琴從未贈送竹北市新崙里鄰長現金,竟與陳姓鄰長向某陳姓鄰長行賄,收錢的陳姓鄰長回家告訴兒子此事,兒子甚為不悅,認為父親已有收賄前車之鑑,為何再拿賄款,立即將錢還給蔡玉泉。
事後蔡男將六千元交給某陳女鄰長,要她自己拿兩千,另四千轉交給新庄子地區兩鄰長,並轉知支持張碧琴,此外蔡男又向三名鄰長買票。
另起訴書指出,黃宜楨(四十七歲,在押)登記參選竹北市下屆市民代表,哥哥黃炳柱(五十六歲,在押)則為竹北市鄰長,黃女八月初交付四萬元給哥哥,謀議利用鄰長自強活動機會,以每票兩千元行賄。
八月十六日晚上,兄妹在南投杉林溪主題會館,由黃男先後各交付現金兩千元給三名鄰長與一名鄰長妻子,要求支持妹妹,事後再另向六名鄰長行賄時,遭一人當場拒絕收受,另五名鄰長當場雖推拖後收受,仍於結束自強活動返回新竹後,先後將賄款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