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結不往來 男搞大少女肚判刑
2014/09/23 06:0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苗栗縣的崔姓男子和14歲的國中女生交往,被女生的祖父及母親發現,多次警告並要求他立下切結書,保證不再往來,但崔男卻繼續和其交往並導致女生懷孕,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4月。
判決書指出,目前在大學就讀的崔姓男子(22歲)在前年認識這名14歲的國中女生,兩人開始交往並發生多次性關係,而此事被女生的祖父及母親發現,要求他們不能繼續交往,否則將對崔男提起告訴,而崔男也立下切結書,保證不再往來。
沒想到崔男還是繼續約這名女生外出,兩人還發生性關係,導致女生懷孕。女方的母親相當氣憤,指責崔男為20多歲的大學生,應和同年紀的女生交往才是正當,而且他明知其女兒為未成年人,卻一再和她發生性關係,使得女兒經常蹺課和崔男約會,成績一落千丈,為了女兒的前途,才會對崔男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