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受災店家重建 高市府添補助
2014/08/25 06:00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為協助氣爆周邊商家儘速恢復營運,高市經發局除發放店家慰助金,昨再公佈新補助方案,提供營業影響慰助金、營業場所租金等補助;另對於重建期間仍繼續雇用勞工的受災店家,勞工局也提供薪資慰助。
根據經發局統計,截至昨天,店家受損慰助金部份,第一級慰助金(氣爆道路沿線,每件五萬元)已發出四百七十三件,金額兩千三百多萬元;第二級慰助金(每件三萬元)發出兩百七十九件,金額八百多萬元。
經發局長曾文生表示,將再提供店家重建期間「營業影響慰助金」,位於氣爆受災毀損道路兩旁、且八月一日前仍營業中的店家,可檢附稅籍證明文件,今天起向經發局申請,有開發票店家每月補助三萬元、無開發票店家每月補助二萬元。
同時為舒緩店家營業壓力,另提供「營業場所租金補助」,補助金額為實際月租金的五十%,最高每月補助一萬五千元,詳情可洽:3368333轉分機2197、2198。
此外,勞工局指出,因氣爆事件申領經發局「營業影響慰助金」的店家,在受災期間仍持續營業者,將依雇主支付每名勞工薪資的五十%,發給「薪資慰助金」,最高每名勞工每月給付一萬五千元,最長提供到受災區域道路通車日為止。詳洽:8124613轉分機232-249。